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242节(1 / 2)
诗千改乱七八糟吹完,对上他的双眼一赧,淡定移开视线道:“我不会吹。”
“没关系,以后我可以教你。”秦方浓笑。
两个人的距离很近了,秦方浓连同笛子一起抓住了她的指尖,隔着一点距离虚点到自己心口:“方才姐姐为何在看这里?”
诗千改没想到他注意到了——她刚刚的确没在走神……好吧,走神是走了的,但看的不是秦方浓的人,而是他的心口。
以诗千改文仙的视野可以看到,秦方浓心脏处有一颗像朱砂珠子似的东西。
文仙之身净若琉璃,万物在她眼中都没有阻碍。
直觉告诉她,就是这个东西影响了秦方浓的情绪。
它应当就是当时令欢时查到的、司徒家用来控制人七情六欲的那样秘宝。
若将珠子捏碎,他的情绪就会回归。
她将所见说了一遍,秦方浓略略思忖,嗤道:“原来是真的。”
“什么?”诗千改好奇。
“‘三昧珠’,秘宝的名字。”秦方浓看着船舷外的白云,缓声道,“我父亲从前和我说过……要我不尝爱恨,这样就不会为情绪所困。他说替我种下了一颗三昧珠,由来替我保存情绪。”
但他不知道,那个“种”是指种在了他的心口。
秦方浓六岁之前不是这样的性格,他母亲说他是个敏感多情的小孩,但父亲厌恶这样的他,因为很像自己。
父亲深爱母亲,但秦家主不是寻常的女子,她对他的喜欢很淡,所以让他痛苦。他就不想让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。
秦方浓评价道:“一个很俗套的理由。”
诗千改心想,的确狗血,秦家上一辈的爱恨离仇光一听就觉得很复杂。
她没有回答,只是问:“你想我帮你捏碎吗?”
不知出于什么心理,诗千改恶作剧地加上了一句,“珠子已经与你性命相连、风险极大,说不定会死的。”
——其实不是,就算是,以她现在的能力也能轻而易举地把秦方浓救回来。
她观察着秦方浓的表情,后者微愣,莞尔道:“想。”
诗千改:“确定吗?”
“确定。”秦方浓狡黠地笑了一下,道,“我想全心地喜欢姐姐,会死也没关系。”
诗千改:可恶,太会说了。
她有证据怀疑秦方浓已经猜到了她舍不得让他死。
诗千改指尖微探,那珠子就自虚空悬在了她的指尖,鲜红欲滴,就像一滴心头血。秦方浓有种心脏被握住的感觉,但还是坦然地回望了过去。
这时候他其实不知道什么是怕。
于是她捏碎了三昧珠,那一瞬间,巨大的情绪洪流穿胸而过。
秦方浓自六岁起、时隔十二年后的第一声心动,源自将死的危险,因诗千改而起。
红色的碎屑从诗千改手中飘逸而下,她看到秦方浓有些迟钝地眨了下眼睛,一颗很小的泪珠从睫毛上掉了下来。
“什么感觉?”她笑问。
秦方浓静默了片刻,忽然失笑起来,亲昵地回握住了诗千改的手。
“感觉就是……我知道‘害怕’是什么感觉了。”他道。
诗千改心想废话,总算知道怕死了。
但秦方浓兀自笑了一会儿,悠悠想,诗千改一定猜错了。他刚刚的第一个想法是,自己怎么这么大胆,如果不走运,就再也见不到她了。
“我想好新书的内容了。”
“是什么?”
“现在还不能告诉你。”
“我想去旅行。”
“我可以跟着吗?”
“当然。”
对于文仙来说,“旅途”很广泛,诗千改想去哪儿都可以,甚至还可以回到前世的世界,去见见诗三。她本来以为再也没机会见了,现在却知道一切皆有可能。
“我想去见一见创造出这个世界的人……如果有的话。”
“我还想带你去,我出生的地方……”
—正文完—
正文是故事,后记里可以稍微谈一谈背后的想法。
人物
先来聊一聊主角,诗崽是我的第一个女鹅,我在开文时就想要把所有的美好都送给她。“诗千改”这个名字,是她的妈妈千改而难落笔,也是我因爱而取。
开文前,我给她写了千字的人物小传,末尾是这样的:
她会大笑,会大醉,通透又自由。我要她潇洒享受这个世界,骑马,御剑,学驾驭云中飞舟。
去旅游,去看这个世界奇异不可思议的风景,在这里一步步登上最高的顶点。她可以尝试任何东西,做任何想做的事情,有很多很多的朋友和爱,有守护和夺取的能力。
这一整篇文都是她的故事,正文已经足够,后记篇幅就多说说配角吧。
正文和副本里都有很多配角,无法一一叙述,来挑几个可展开的讲。
首先是大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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