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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财如命[快穿] 第172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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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,于母就盯上了阿锦这笔钱。

三天两头的在阿锦跟前念叨,说什么为了娶她,让本就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,还没还完的外债,又多了不少,如今她进了门,那就是一家人。自然要为家里多考虑一些,再说了,家里就只有于成才一个儿子,便是她现在不管,日后还是要落到他们小夫妻的身上,不如先把账清一清。

他们也能轻松些,日后于成才的工资除了一应家用,都可以攒下来。

若是遇到一个脸皮薄,性子略软的小媳妇,还真的会拿出来。

但,很可惜。

姚锦玉不是软绵的小媳妇,因为是家里的长孙女,除了姚大哥外,就属她最大,虽说她不用下地,但农忙的时候,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她打理,还有下面一串的弟弟妹妹,也都是她一手带起来,这性子自然是有几分泼辣,不然,其他的不说,单是家里的那些熊孩子,她就管不了。

刚开始,还想着自己是新媳妇,结婚前,姚母也不止一次的叮嘱,为媳者,对婆母要敬重一些,便默不作声,权当自己没听到。

想着于母能明白她无声的拒绝。

嗯,于母的心里确实也明白,但她眼馋儿媳妇的私房钱也是真的,虽然说她不知道儿媳妇的私房具体有多少?不过光看姚家给她的陪嫁就知道,不会太少,这也是当初于母满意这个儿媳妇的一个原因。

若是能拿出来,可是能最大程度的改善家里的条件,于母便也只装作听不懂儿媳妇的话,逮着机会,就要念叨一回。

姚锦玉真的是强忍着才没反驳回去。

只是忍耐也是有限度的,更何况姚锦玉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,在又一次吃晚饭的时候,于母又一次说起,谁家的儿媳妇是个贤惠又大方的,知道婆家不富裕,这进门,不用开口,就主动的上交了私房钱。

说是一家人,不用计较的那么清楚。

说这话的时候,目光直勾勾的看这姚锦玉,意思那叫一个明显。

姚锦玉本来和往常一样,想装作不知道,却没想到,于成才的耳根软,在于母的再三的提醒下,也开口对阿锦说,要不她也学着点,做个大方贤惠的媳妇。

他这一开口,已经积累的好些的火气,一下就炸了。

丢了碗筷,冷笑一声,直接挑明了说:“那就没办法,我就是个小气的人,若是你们不满意的话,就去寻那满意的。”

于母本身也有点欺软怕硬,见姚锦玉的态度强硬,便也不敢再说什么?只是又觉得自己身为婆母的威严被挑衅,还是忍不住嘀咕,说家里欠下的这么些外债,也有阿锦的一份,若非她娘家要什么三转一响,家里的欠债也能少一点。

“合着你家的债还是娶我的错,那既是如此,何必给儿子娶媳妇?害的你家欠钱,也让我跟着一起受罪。”说完甚至立刻就丢了碗筷,要收拾行李,回娘家。

于母一见便怂了。

姚锦玉本也是吓唬一下对方,所以在于母不吭声后,于成才又低头赔罪了两句,便也顺势的停了动作。

经过这么一遭,于母知道儿媳妇不好惹,便不大敢摆婆婆的架子,消停了许多。姚锦玉虽然性子颇有几分泼辣,但却不是什么胡搅蛮缠的人,于母这里消停了,她自然也愿意做个孝顺的儿媳妇。

这年的年底,于成才所在的江市的留了下来。随时临时工,一个月只有十五块钱,但已经不错,而且若是干得好,日后也有转正的机会。

因为阿锦也有了工作,于家的日子顿时宽裕不少,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,家里的宽裕了,姚锦玉更是开始积极的备孕,想着怀个孩子,生活也就圆满了。

但老天却不会让你过的这般轻松,姚锦玉这里还没怀孕呢?

早年不顾父母反对,硬要跟着对象一起下乡的于家大女儿,于青荷回来了。

于青荷是于家的大女儿,性情柔弱,从小就乖巧听话,于父于母也都很看重这个女儿,在这个格外重男轻女的年代,于家又不是什么家境富裕的,更是一直供应她上学读书到高中,甚至大学也读了,只是运气差了点,她大二的那年,文化改革,提倡知青下乡建设祖国。

好些学校也都停了课。

于青荷大学虽然没念完,但确实实打实的文化人,当时在粮所工作的于父虽是个小职员,不过也认识几个人,花了不少钱,给于青荷找了份工作,是在医院里记录员。

到时候再寻摸个家境不错的对象,一辈子也就稳妥了。

却没想到,于青荷在读书的时候,竟是自己谈了个对象,她对象要下乡支援,于青荷为了追随对方,背着于父于母也报了名,任凭于父把她的后背都打出血,放下狠话,若是她敢去,就断绝关系,于青荷都不肯去撤销报名。(知青下乡,刚开始的时候,是全凭自愿,不是强制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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