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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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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妇人,而且还是这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。

从老一辈人嘴里得知,这是个买东西凭票,出门凭介绍信的艰苦岁月,能吃饱饭,不饿肚子,是所有人心中最强烈的美好愿望。

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,原主乔珍珍的存在,可谓是一个奇葩。

她仗着自己老爹是生产队大队长的名头,加之她是乔家这一辈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女娃,不仅在家里娇生惯养,在村里也是横行霸道。

堂哥表哥亲哥什么的加起来,乔珍珍有九个哥哥,走在村里,谁要是招惹了她,九个哥哥一拥而上,非打得对方满地找牙不可。

所以,从小,乔珍珍就是村里一霸,没人敢惹,所到之处,就如猛龙过江,霸气外露。

而且乔珍珍从小就长得粉雕玉琢,玲珑可爱,就像从年画里走出来的散财童子一样,格外惹人喜爱。

小时候,乔珍珍是乔家的小公主,长大了,乔珍珍就是乔家的乔大王。长辈们喜爱,哥哥们宠爱,从来不曾下过地,也从来不干家务活,连贴身衣物都是她妈给洗的,除了自己吃喝拉撒之外,她的日子过得真就跟女王一样一样的。

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乔珍珍,刁蛮任性,嚣张跋扈,行事作风也是胆大妄为,无法无天。

于是,在乔珍珍十七岁那年,她做了一件这辈子最大胆的事情,她把城里来的知青给睡了。

在这个男女作风极其严谨的年代,正经处对象的都不兴牵手,乔珍珍倒好,直接把人给睡了。

至于这个过程,根据原主的记忆来看,算了,不说也罢。

最为一个曾经的二十一世纪大号单身狗,回忆起来也是面红耳赤,心潮澎湃,有点遭不住啊。

不得不说,乔珍珍选的这人,长得那是相当的好看,身材也挺棒,活儿也,不行,打住,不能再继续回忆了,真的遭不住。

之后,乔珍珍怀孕了,对于整个乔家来说,这是晴天霹雳;对于乔珍珍来说,这是晴天大礼包。

在乔珍珍的软磨硬泡,以及各种撒泼打滚齐上阵的情况下,乔珍珍如愿嫁给了这个她一眼就看上的知青,宋瑾。

不管什么原因,反正宋瑾答应娶乔珍珍,这个结果,让整个乔家人都松了一口气,于是宋瑾提出他们结婚后要分出去单过,大伙儿也都欣然同意。

虽然村里之前有知青结婚后跟女方娘家人住一起的先例,但乔家没打算让宋瑾入赘,他们家这么多男娃,不需要乔珍珍招赘,嫁出去的女人本来就不应该跟娘家人再生活在一起。

乔珍珍更是没意见,反正都是住在村里,住的近住的远,对她来说没区别,根据当下的政策,宋瑾也不可能回城,只能待在他们村里。

村里嫁给知青的不止乔珍珍一个,很多人选择嫁给知青,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跟着一起回城,变成城里人。

但乔珍珍从不这么想,她只是单纯地喜欢宋瑾而已,甚至她根本不想当城里人,也不想宋瑾回城,最好跟她一辈子待在农村。

因为乔珍珍小姑就是嫁到镇上的,小姑父是肉联厂杀猪的,正经的城里人,油水部门,好多人羡慕。

乔珍珍却不喜欢,她去过小姑家,就一间房,一家四口吃喝拉撒都在里面,让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乔珍珍很看不上,她可是在家里单独拥有两间房的小公主,一间卧房一间书房,虽然不大,但那也是两间房。

不得不说,乔珍珍真的是命好,估计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。

虽然生在农村,但嫁人前,全家宠着;嫁人后,老公宠着。下地干活,洗衣做饭,屋里屋外全都是宋瑾在忙活,乔珍珍婚前过的什么日子,婚后过的还是什么日子。

村里好些等着看她笑话的人,都被气跑了。

就连乔家人也对宋瑾格外满意,本来还以为城里知青要看不起他们家珍珍,毕竟这个婚是怎么来的,外人不清楚,乔家人还是心里明白的。

乔家嫂子们还以为结婚后,乔珍珍的好日子要到头了,至少不能像在家里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但哪里想到,这个看着白白净净的城里知青,竟是屋里屋外一把抓,乔珍珍压根没受什么苦。

乔珍珍也对婚后生活满意得不得了,不愧是她看上的男人,咱的眼光就是这么棒。

作为下乡知青,宋瑾有自己的骄傲和自尊。不管事情是怎么发生的,既然他俩那样了,乔珍珍也怀孕了,本着一个男人的责任感,他选择了结婚,既然选择了结婚,他内心自然也是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。

下地干活,养家糊口,是一个已婚男人最基本的责任。至于做饭洗衣、劈柴叠被,那是没办法,宋瑾也是无可奈何。因为他要是不做,乔珍珍就去喊她娘她哥来做,哪有结婚了,还叫娘家人来家里干活的。

纵然宋瑾心胸再怎么阔达,也做不到这么没脸没皮,至于乔珍珍,那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儿,压根指望不上,而且乔珍珍还特别能闹腾,为了让家里能安生点,宋瑾主动成为了一个屋里屋外一把抓的“模范丈夫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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