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7(3 / 3)

加入书签

算一算,他居然在这鬼地方待了七年了,甚至差一点,就在这儿结婚生子了。

现在,老婆跑了,孩子肯定也是没影了,那他还在这儿呆着干嘛呢?

他不怪这里是纽约,不怪这里有让他忙碌到用所有年轻来换取报酬的华尔街,也不怪这里永远交织着繁华与糜烂……他只怪,这里对于他和季疏晨来说,是异国他乡。

就算他们在彼此身上找到了归属感,也无法在这里settle dwon。

他想,他也该回家了。

也想自欺欺人地认为,疏晨,也只是想回家了。

那么,他去找她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