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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七零有点甜 第177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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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水县的黑市看看。

上一回她去黑市,还是为了卖肉给郑天明筹医药费,已经好几年了,不知道黑市是不是还是在原来的那个地方。

郑媛骑上家里的洋车子,跟冯建文打了声招呼,说去县里商场买点东西,拒绝了冯建文同行的提议,跨上洋车子,飞快跑远了。

到了县里,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把洋车子放进空间,再从空间里带出几只钢笔揣在包里,找到了那条熟悉的路,进了那个熟悉的破旧四合院的大门。

虽然过去了四年,但金水县的黑市,仍旧在原来的地方。

四合院从外面看没有任何异常,也听不到里面有什么奇怪的声音,因为大家说话声音都很小。但是进去后就能发现,这里面人来人往的,看着还挺热闹。

卖肉和布料的最多,偶尔还能看到交易手表的,郑媛穿得好,手里也没带什么大篮子,别人就以为她是来买东西的。

还有两个小孩子,一对兄妹过来给郑媛推销野鸡。哥哥说:“我们从山上抓到的,还活着呢,同志您要不要?”

郑媛倒是想要,不过要是买了这会儿她也没地儿放,只能歉意地笑笑,摆手说:“我不买,我是来卖东西的。”

哥哥看看郑媛空荡荡的手,满脸疑惑。郑媛便笑笑从挎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黑丝绒盒子,打开盒子,里面放了一支黑色的,做工精美,还印着花体英文字母的钢笔。她说:“我是来卖钢笔的。”

从郑媛打开盒子,哥哥的眼睛就黏在了钢笔上,闪烁着明亮的光芒。他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又没说出口。

郑媛看得出他很喜欢这支钢笔,眼睛里写满了渴望,

旁边的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,也都将目光落在了郑媛手中的钢笔上,郑媛趁机介绍:“钢笔是从省里大商场买的,据说还是国外进口的牌子。你们看这笔身,这笔上的烤漆,看看这个光泽度,一看就是非常厉害的工艺,非常上档次。而且这笔的笔尖还使用了特殊的技术材料,书写非常顺滑。”

钢笔在这个年代可是知识分子与干部的象征,人们,尤其是男人,都喜欢在衬衣的口袋上别一支钢笔,显得自己很有文化很有地位。郑媛手中的这支钢笔款式大方,制作精美,要是戴在身上,会更能彰显身份,而且不仅能自己用,送礼也可以。因此不少人都心动了。

: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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